内容如下:
[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、公示等文件时,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。]
[中国电信****分公司****市称杆街道张学亮****]项目采购人为[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****分公司]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*来源方式采购,现进行公示。
*、 采购内容
(*)租赁费用:房屋面积**.**平方米,**.**元/平方米,*****元/年(含税)。
(*)位置坐落: ****秤杆街道。
(*)租赁期限:自****年*月*日至****年*月**日止,共*年。
*、 单*来源采购原因
【说明:中国电信****分公司长期租用****秤杆街道张学亮****用于****分公司****称杆阿克基手机店生产经营,因此拟采用公开单*来源采】
*、 单*来源采购供应商
安山,男
*、 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(*****://******.************.***.**/****-******/**********)上发布,****媒介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****年*月**日至****年*月**日,共*天。
[公示期不少于*天,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*天,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。]
*、 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【密洳萍】,【***********】[采购项目经理/招标代理项目经理]
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【****】,【***********】[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]
【异议接收邮箱:【***********@***.**】[仅适用于未使用***系统的项目]】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应【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“招投标-采购异议-提出异议”模块提出/【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[仅适用于未使用***系统的项目]】
采购人:密洳萍
日 期:****年**月**日